2012年,全國民政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精神,積極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創新社會管理、促進國防建設、強化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職能,有力推進了重點工作,民政事業整體發展邁上了新臺階,充分發揮了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骨干作用。
一、綜合
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省級行政區劃單位34個(其中直轄市4個、省23個、自治區5個、特別行政區2個),地級行政區劃單位333個(其中地級市285個、地區15個、自治州30個、盟3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2852個(其中市轄區860個、縣級市368個、縣1453個、自治縣117個、旗49個、自治旗3個、特區1個、林區1個),鄉級行政區劃單位40446個(其中區公所2個、鎮19881個、鄉12066個、蘇木151個、民族鄉1063個、民族蘇木1個、街道7282個)。
2012年,共聯合檢查省界13條,完成了總長度約為14450公里的省界聯檢任務。完成了全國68條省界詳圖編制收尾工作和省界信息管理系統升級改造工作。

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社會服務機構136.7萬個,比上年增長5.6%,職工總數1144.7萬人(其中全國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者共計84126人、各類社會服務職業技能人員共計89696人),固定資產總值為6675.4億元,增加值為2128.9億元,占第三產業的比重為0.9%。
截至2012年底,全國社會服務事業費支出3683.7億元,比上年增長14.1%,占國家財政支出比重為3%,與上年持平。中央財政共向各地轉移支付社會服務事業費為1794.6億元,比上年下降0.7%[2],占社會服務事業費比重為48.7%,比上年下降了7.3個百分點。社會服務事業基本建設施工項目8958個,比上年增長32.7%,全年完成投資總額234.7億元,比上年增長7.6%。

二、社會服務
(一)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
截至2012年底,全國各類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4.8萬個(其中登記注冊為事業單位機構1.1萬個);床位449.3萬張,比上年增長10.6%;每千人口平均擁有社會服務機構床位3.3張,比上年增長9.7%;收養各類人員309.5萬人,比上年增長5.5%。

1.養老服務機構。全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44304個,比上年增加3436個,擁有床位416.5萬張,比上年增長12.8%(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21.5張,比上年增長7.5%),年末收養老年人293.6萬人,比上年增長12.7%。其中社區留宿和日間照料床位19.8萬張。
2.智障與精神疾病服務機構。全國民政部門管理的智障與精神疾病服務機構共有257個。其中社會福利醫院(精神病院)156個,床位數4.1萬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3.6萬人;復退軍人精神病院101個,床位數2.6萬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2.2萬人,比上年增長10.0%。
3.兒童福利和兒童救助機構。全國共有兒童收養救助服務機構724個,擁有床位8.7萬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5.4萬人。其中兒童福利機構463個,比上年增加66個,床位7.7萬張,比上年增長28.3%;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261個,床位1.0萬張,全年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未成年人15.2萬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全國共有救助管理站1770個,床位9.0萬張,全年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276.6萬人次,其中在站救助228.1萬人次,不在站救助48.5萬人次;軍供站328個,床位3.8萬張;其他收養機構695個,床位4.6萬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2.6萬人。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
1.老齡服務。2012年,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9390萬人,占總人口的14.3%,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12714萬人,占總人口的9.4%。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老齡事業單位2583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2萬個,百歲老人5.6萬人,比上年增長1.8%,老年維權協調組織7.8萬個,老年學校5.0萬個、在校學習人員625.3萬人,各類老年活動室34.6萬個,全年接待來信來訪42.6萬次。

2.兒童福利。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孤兒57.0萬人,其中,集中供養孤兒9.5萬人,社會散居孤兒47.5萬人;各類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兒童10.4萬人。2012年全國辦理家庭收養登記27278件,其中:中國公民收養登記23157件,外國人收養登記4121件。

3.福利企業。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福利企業20232個,比上年減少1275個;福利企業增加值為703.4億元,比上年下降4.7%,占第三產業的比重0.30%;吸納殘疾職工59.7萬人就業;實現利潤118.4億元,比上年下降15.5%;年末固定資產1815.1億元,比上年下降0.2%。

4.社會救助。
城市低保。2012年底,全國共有城市低保對象1114.9萬戶、2143.5萬人。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資金674.3億元,比上年增長2.2%,其中中央財政補助資金[3]439.1億元,占總支出的65.1%。2012年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330.1元/人、月,比上年增長14.8%;全國城市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239.1元。
城市“三無”救濟。2012年救濟城市“三無”9.9萬人。
農村低保。2012年底,全國有農村低保對象2814.9萬戶、5344.5萬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8.8萬人,增長了0.7%。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農村低保資金718.0億元,比上年增長7.5%,其中中央補助資金431.4億元,占總支出的60.1%。2012年全國農村低保平均標準2067.8元/人、年,比上年提高349.4元,增長20.3%;全國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104.0元。
農村五保。截至2012年底,全國有農村五保供養對象529.2萬戶,545.6萬人,分別比上年下降0.2%和1.0%。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農村五保供養資金145.0億元,比上年增長19.1%。其中:農村五保集中供養185.3萬人,集中供養年平均標準為4060.9元/人,比上年增長19.4%;農村五保分散供養360.3萬人,分散供養年平均標準為3008.0元/人,比上年增長21.8%。

農村傳統救濟。2012年農村傳統救濟79.6萬人,比去年增長15.9%。
醫療救助。2012年全年累計救助城市居民2077萬人次,其中:民政部門資助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1387.1萬人次[4],人均救助水平84元;民政部門直接救助城市居民689.9萬人次,人均醫療救助水平858.6元。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城市醫療救助資金70.9億元,比上年增長4.9%。
2012年全年累計救助貧困農村居民5974.2萬人次,其中:民政部門資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4490.4萬人次,人均資助參合水平57.5元;民政部門直接救助農村居民1483.8萬人次,人均救助水平721.7元。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農村醫療救助資金132.9億元,比上年增長10.8%。
2012年全年累計醫療補助優撫對象404.5萬人次,人均補助水平663元,各級財政共支出優撫醫療補助資金26.8億元。
臨時救助。2012年臨時救助639.8萬戶次,其中:按戶籍性質分類城市家庭256.6萬戶次,農村家庭383.2萬戶次;按屬地分類當地常駐戶口617.7萬戶次,非當地常駐戶口22.1萬戶次;按救助類型分類支出型臨時救助518.1萬戶次,應急型臨時救助121.7萬戶次。
5.防災減災。2012年全國各類自然災害共造成2.9億人(次)不同程度受災,因災死亡失蹤[5]1530人,緊急轉移安置1109.6萬人次;農作物受災面積2496.2萬公頃,其中絕收面積182.6萬公頃;倒塌房屋90.6萬間,嚴重損壞145.5萬間,一般損壞282.4萬間;因災直接經濟損失4185.5億元。國家減災委、民政部共啟動11次預警響應和38次應急響應,協調派出40個救災應急工作組趕赴災區,財政部、民政部下撥中央救災資金[6]112.7億元,民政部調撥帳篷7.7萬頂、棉衣被54.8萬件(床)、折疊床1.7萬張等救災物資,累計救助受災群眾7800萬人次,幫助維修和重建住房410萬間,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

6.慈善事業。
慈善捐贈。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建立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站、點和慈善超市3.1萬個(其中慈善超市9053個)。全年各地直接接收社會捐贈款物578.8億元,其中:民政部門直接接收社會各界捐款101.7億元,捐贈物資折款6.3億元,各類社會組織接收捐款470.8億元。全年各地接收捐贈衣被12538.2萬件,其中棉衣被1570.8萬件。間接接收其他部門轉入的社會捐款5.0億元,衣被485.6萬件,其中:棉衣被49.0萬件,捐贈物資折款54836.0萬元。全年有1325.0萬人(次)困難群眾受益。全年有1293.3萬人次在社會服務領域提供了3639.6萬小時的志愿服務。

福利彩票。2012年中國福利彩票年銷售1510.3億元,比上年增加232.3億元,同比增長18.2%。全年籌集福彩公益金449.4億元,比上年增長17.6%。全年民政系統共支出彩票公益金159.0億元,比上年增加31.1億元,其中包括:資助用于撫恤5.4億元,退役安置0.5億元,社會福利92.2億元,社會救助24.1億元,自然災害救助1.3億元。

7.優撫安置。截至2012年底,國家撫恤、補助各類重點優撫對象944.4萬人,比上年增長10.8%。其中:傷殘人員84.9萬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132.4萬人,在鄉復員軍人147.5萬人,60歲以上農村籍退伍軍人321.1萬人,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757人,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164人,紅軍失散人員25961人;烈士遺屬27.8萬人,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13.4萬人。

2012年各級政府共批準烈士172人。2012年底,全國共有烈士紀念設施管理機構1306個,機構內烈士紀念設施12584處;零散烈士紀念設施13151處。
全年共接收軍隊離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18570人,比上年增長27.8%。全國有軍休所1851個,年末職工1.7萬人;軍供站(含軍轉站)328個,年末職工0.6萬人;軍隊離退休人員管理中心121個,年末職工0.2萬人;軍隊離退休人員活動中心25個,年末職工0.1萬人。
8.社區服務。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各類社區服務機構20.0萬個,社區服務機構覆蓋率29.5%;其中:社區服務指導中心809個,社區服務中心15497個,比上年增加1106個,社區服務站87931個,比上年增加31775個,其他社區專項服務設施9.6萬個,比上年增加0.6萬個。城市社區服務中心(站)覆蓋率72.5%。城鎮便民、利民服務網點39.7萬個。社區志愿服務組織9.3萬個。

三、成員組織和其他社會服務
(一)成員組織。
1.社會組織。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社會組織49.9萬個,比上年增長8.1%;吸納社會各類人員就業613.3萬人,比上年增加2.3%;形成固定資產1425.4億元;社會組織增加值為525.6億元,比上年減少20.4%,占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為0.23%;接收社會捐贈470.8億元;全年共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案件1293起,其中取締非法社會組織23起,行政處罰1270起。
全國共有社會團體27.1萬個,比上年增長6.3%。其中:工商服務業類27056個,科技研究類18486個,教育類11654個,衛生類10440個,社會服務類38381個,文化類25036個,體育類15060個,生態環境類6816個,法律類3191個,宗教類4693個,農業及農村發展類55383個,職業及從業組織類18611個,國際及其他涉外組織類499個,其他35825個。全年查處社會團體違法違規案件836起,其中取締非法社會團體2起,行政處罰834起。
全國共有基金會3029個,比上年增加415個,增長15.9%,其中:公募基金會1316個,非公募基金會1686個,涉外基金會8個,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19個。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199個。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共接收社會各界捐贈305.7億元。全年對基金會作出行政處罰7起。
全國共有民辦非企業單位22.5萬個,比上年增長10.1%。其中:科技服務類11126個,生態環境類1065個,教育類117015個,衛生類20979個,社會服務類35956個,文化類10590個,體育類8490個,商務服務類8717個,宗教類132個,國際及其他涉外組織類49個,其他10989個。全年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違規案件450起,其中取締非法民辦非企業單位21起,行政處罰429起。

2.自治組織。
2012年底,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共計68.0萬個,其中:村委會58.8萬個,降低0.2%,村民小組469.4萬個,村委會成員232.3萬人,比上年增加0.4萬人;居委會91153個,增長了1.9%,居民小組133.5萬個,比上年減少0.5萬個,居委會成員46.9萬人,比上年增長3.3%。全年共有10.9萬個村(居)委會完成選舉,參與選舉的村(居)民登記數為1.6億人,參與投票人數為1.1億人。

(二)其他社會服務。
1.婚姻服務。2012年全國共有事業單位性質[8]的婚姻登記機構1926個。各級民政部門和婚姻登記機構共依法辦理結婚登記1323.6萬對,比上年增長1.6%。其中:內地居民登記結婚1318.3萬對,涉外及華僑、港澳臺居民登記結婚5.3萬對。粗結婚率為9.8‰,比上年上升0.1個千分點。2012年20-24歲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占結婚總人口比重最多,占35.5%,但呈逐年下降趨勢,比上年降低1.1個百分點;而25-29歲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呈逐年上升趨勢,占34.2%,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
2012年共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有310.4萬對,增長8.0%,粗離婚率為2.3‰,比上年增加0.2個千分點。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242.3萬對,法院辦理離婚68.1萬對。

2.殯葬服務。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殯葬服務機構4357個,比上年增加254個,其中殯儀館1782個,殯葬管理機構978個。民政部門管理的公墓1597個,比上年增加191個。殯儀服務機構職工共有7.7萬人,其中殯儀館職工4.5萬人?;鸹癄t5539臺,火化遺體477.7萬具?;鸹?9.5%,比上年增加0.7個百分點。

注釋:
[1]圖1和表1中“鄉”包含“民族鄉、蘇木和民族蘇木”。
[2]由于2011年和2012年元旦、春節為困難群眾和優撫對象發放一次性補助的中央轉移支付資金311億元,已經全部計入2011年的中央轉移支付社會服務事業費,所以2012年中央轉移支付社會服務事業費比2011年減少。如果扣除上述因素影響,2012年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社會服務經費比2011年增長19.88%。
[3]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中不含中央補助兵團資金。
[4]資助參保參合人數中不含政府另行安排資金資助的人數。
[5]2012年因災死亡(含失蹤)人口包含森林火災死亡人口。
[6]財政部、民政部下撥中央救災資金不包含中央級救災物資采購經費和中央撥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救災資金。
[7]2012年社區服務中心里含社區服務指導中心。
[8]2012年對婚姻登記機構指標進行了規范,要求各地僅填報具有獨立事業單位性質的機構。
[9]公報中的民政對象人數和機構數均為2012年實際發生數和法定機構數,與批準數和預算數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