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國民政系統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創新社會管理、促進國防建設、強化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職能,扎實推進各項重點工作,民政事業實現了新突破新發展,服務了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發展,增強了社會活力,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一、綜合
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省級行政區劃單位34個(其中直轄市4個、省23個、自治區5個、特別行政區2個),地級行政區劃單位333個(其中地級市288個、地區12個,自治州30個、盟3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2854個(其中市轄區897個、縣級市361個、縣1425個、自治縣117個、旗49個、自治旗3個、特區1個、林區1個),鄉級行政區劃單位40381個(其中區公所2個、鎮20401個、鄉11111個、蘇木151個、民族鄉1019個、民族蘇木1個、街道7696個)。
2014年,共聯合檢查省界14條,完成了總長度約為7874公里的聯檢省界任務。
圖1 鄉鎮、街道變化情況
表 1 鄉鎮、街道變化情況

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社會服務機構166.8萬個,比上年增長6.8%,職工總數1251.0萬人(全國持證社會工作者共計16.0萬人,其中:社會工作師3.9萬人,助理社會工作師12.0萬人),固定資產總值為7213.0億元,比上年增長5.9%,增加值為2503.7億元,比上年增長11.2%,占第三產業的比重為0.8%。
截至2014年底,全國社會服務事業費支出4404.1億元,比上年增長3.0%,占國家財政支出比重為2.9%。中央財政共向各地轉移支付社會服務事業費2150.0億元,與上年基本持平,占社會服務事業費比重為47.8%。社會服務事業基本建設施工項目14001個,全年完成投資總額282.2億元。
圖2 社會服務基本情況
表2 社會服務基本情況

(一)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
截至2014年底,全國各類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3.7萬個(其中登記注冊為事業單位機構1.6萬個);床位613.6萬張,比上年增長16.5%;每千人口平均擁有社會服務機構床位4.5張,比上年增長15.4%;收留撫養334.9萬人,比上年增長3.8%。
圖3 社會服務機構床位
表3 社會服務機構床位

1.提供住宿的養老服務。全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94110個,其中:養老服務機構33043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18927個,互助型的養老設施40357個,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1783個;各類養老床位577.8萬張,比上年增長17.0%(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27.2張,比上年增長11.5%),其中社區留宿和日間照料床位187.5萬張;年末收留撫養老年人318.4萬人,比上年增長4.2%。
2.提供住宿的智障與精神病服務。全國民政部門管理的智障與精神疾病服務機構共有254個,擁有床位8.0萬張,比上年增長8.1%。其中社會福利醫院(精神病院)156個,床位數4.9萬張,比上年增長8.9%,年末收留撫養各類人員4.0萬人;復退軍人精神病院98個,床位數3.1萬張,比上年增長6.9%,年末收留撫養各類人員2.5萬人。
3.提供住宿的兒童福利和兒童救助服務。全國共有兒童收留撫養救助服務機構890個,擁有床位10.8萬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5.9萬人。其中兒童福利機構545個,床位9.6萬張,比上年增長10.3%;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345個,床位1.2萬張,全年救助生活無著流浪未成年人17.0萬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全國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2622個,床位17.0萬張。其中救助管理站1949個,床位9.9萬張,全年救助生活無著流動人員351.7萬人次,其中在站救助299.5萬人次,不在站救助52.1萬人次;安置農場13個;軍供站327個,床位3.7萬張;其他收留撫養機構333個,床位3.3萬張,年末收留撫養各類人員1.6萬人。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
1.為老年人提供的服務。截至2014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1242萬人,占總人口的15.5%,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13755萬人,占總人口的10.1%。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老齡事業單位2558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1萬個,老年維權協調組織8.0萬個,老年學校5.4萬個、在校學習人員733.1萬人,各類老年活動室34.9萬個。
圖4 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國總人口比重
表4 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國總人口比重

2.為兒童提供的服務。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孤兒52.5萬人,其中集中供養孤兒9.4萬人,社會散居孤兒43.2萬人。2014年全國辦理收養登記22772件,其中:內地居民收養登記19694件,港澳臺華僑收養登記191件,外國人收養登記2887件。
圖5 兒童收養
表5 兒童收養

圖6 為殘疾人提供服務機構中的殘疾職工
表6 為殘疾人提供服務機構中的殘疾職工

4.社會救助。城市低保。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城市低保對象1026.1萬戶、1877.0萬人。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資金721.7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18.88億元,占總支出的71.9%。2014年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411元/人、月,比上年增長10.1%;全國城市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286元,比上年增長8.3%。
城市“三無”救濟。2014年救濟城市“三無”7.6萬人。
農村低保。截至2014年底,全國有農村低保對象2943.6萬戶、5207.2萬人。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農村低保資金870.3億元,其中中央補助資金582.6億元,占總支出的66.9%。2014年全國農村低保平均標準2777元/人、年,比上年提高343元,增長14.1%;全國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129元,比上年增長11.4%。
農村五保。截至2014年底,全國有農村五保供養對象529.1萬人,比上年下降1.5%。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農村五保供養資金189.8億元,比上年增長10.2%。其中:農村五保集中供養174.3萬人,集中供養年平均標準為5371元/人,比上年增長14.6%;農村五保分散供養354.8萬人,分散供養年平均標準為4006元/人,比上年增長14.5%。
圖7 社會救助情況
表7 社會救助情況

農村傳統救濟。2014年農村傳統救濟74.5萬人。
醫療救助。2014年全國實施醫療救助9119萬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106.6萬人次,門診救助1288.7萬人次,資助參保參合6723.7萬人。支出醫療救助資金252.6億元,其中住院救助180.2億元,門診救助24億元,資助參保參合48.4億元。住院救助、門診救助、資助參保參合水平分別達到人次均1628元、186元、72元。
2014年全年累計醫療補助優撫對象474.6萬人次,人均補助水平661.8元,各級財政共支出優撫醫療補助資金31.4億元。
臨時救助。2014年臨時救助650.7萬戶次,其中,按戶籍性質分類城市家庭333.5萬戶次,農村家庭317.2萬戶次;按屬地分類當地常駐戶口631.5萬戶次,非當地常駐戶口19.2萬戶次;按救助類型分類支出型臨時救助533.9萬戶次,應急型臨時救助116.8萬戶次。全年支出臨時救助資金57.6億元。
5.防災減災。2014年全國各類自然災害共造成2.4億人次不同程度受災,因災死亡失蹤1818人,緊急轉移安置601.7萬人次;農作物受災面積2489.1萬公頃,其中絕收面積309.0萬公頃;倒塌房屋45萬間,不同程度損壞254.2萬間;因災直接經濟損失3373.8億元。國家減災委、民政部共啟動3次預警響應和28次應急響應,協調派出22個救災應急工作組趕赴災區,財政部、民政部下撥中央救災資金98.73億元,民政部調撥帳篷11.4萬頂、棉衣被16.4萬件(床)、折疊床4.7萬張等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累計救助受災群眾7500萬人次,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
圖8 因災死亡(含失蹤)人口
表8 因災死亡(含失蹤)人口

6.慈善事業。慈善捐贈。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建立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站、點和慈善超市3.2萬個(其中:慈善超市10174個)。全年各地共接收社會捐贈款物604.4億元,其中:民政部門直接接收社會各界捐款79.6億元,各類社會組織接收捐款524.9億元。全年各地接收捐贈衣被5244.5萬件,捐贈物資價值折合人民幣8.0億元。間接接收其他部門轉入的社會捐款2.2億元,衣被105.6萬件,捐贈物資折款39011.6萬元。全年有1694.9萬人次困難群眾受益。全年有1095.9萬人次在社會服務領域提供了2711.1萬小時的志愿服務。
圖9 接收社會捐款和衣被
表9 接收社會捐款和衣被

福利彩票。2014年中國福利彩票年銷售2059.7億元,比上年增加294.4億元,同比增長16.7%。全年籌集福彩公益金585.7億元,比上年增長14.7%。全年民政系統共支出彩票公益金231.3億元,比上年增加35.8億元;其中:資助用于撫恤5.9億元、退役安置0.9億元、社會福利143.6億元、社會救助29.1億元、自然災害2.2億元、其他49.7億元。
圖10 福利彩票
表10 福利彩票

7.優撫安置。截至2014年底,國家撫恤、補助各類重點優撫對象917.3萬人。其中:傷殘人員76.6萬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124.2萬人,在鄉復員軍人99.3萬人,60歲以上農村籍退伍軍人374.8萬人,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341人,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87人,紅軍失散人員11269人;烈士遺屬19.8萬人,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11.3萬人。
圖11 國家撫恤、補助優撫對象
表11 國家撫恤、補助優撫對象

2014年新增領取烈士褒揚金人員267人。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烈士紀念設施管理機構1516個,占地面積4564公頃,機構內烈士紀念設施9289處;零散烈士紀念設施11365處。
2014年共接收軍隊離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復員干部2.8萬人。軍隊離退休人員管理中心185個,年末職工0.2萬人;軍隊離退休人員活動中心30個,年末職工0.1萬人。
8.社區服務。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各類社區服務機構31.1萬個,社區服務機構覆蓋率45.5%;其中:社區服務指導中心918個,社區服務中心23088個,比上年增加4074個,社區服務站120188個,比上年增加11811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18927個,互助型的養老設施40357個,其他社區服務機構10.7萬個。城鎮便民、利民服務網點30.9萬個。社區志愿服務組織10.9萬個。
圖12 社區服務機構
表12 社區服務機構

三、成員組織和其他社會服務
(一)成員組織。
1.社會組織。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社會組織60.6萬個,比上年增長10.8%;吸納社會各類人員就業682.3萬人,比上年增加7.2%;形成固定資產1560.6億元;社會組織增加值為638.6億元,比上年增長11.8%,占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為0.21%;接收各類社會捐贈524.9億元;全年共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案件4246起,其中取締非法社會組織46起,行政處罰4200起。
全國共有社會團體31.0萬個,比上年增長7.2%。其中:工商服務業類34099個,科技研究類16923個,教育類11412個,衛生類10060個,社會服務類44630個,文化類30101個,體育類20848個,生態環境類6964個,法律類3270個,宗教類4898個,農業及農村發展類60202個,職業及從業組織類19867個,國際及其他涉外組織類516個,其他45946個。全年共查處社會團體違法違規案件2312起,其中取締非法社會團體4起,行政處罰2308起。
全國共有基金會4117個,比上年增加568個,增長16.0%,其中:公募基金會1470個,非公募基金會2610個,涉外基金會9個,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28個。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含涉外基金會)227個。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共接收社會各界捐贈374.3億元。全年對基金會作出行政處罰13起,取締1起。
全國共有民辦非企業單位29.2萬個,比上年增長14.7%。其中:科技服務類15110個,生態環境類398個,教育類163681個,衛生類23404個,社會服務類42244個,文化類14148個,體育類11901個,商務服務類5915個,宗教類82個,國際及其他涉外組織類4個,其他15308個。全年共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違規案件1920起,其中取締非法民辦非企業單位41起,行政處罰1879起。
圖13 社會組織
表13 社會組織

2.
自治組織。截至2014年底,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共計68.2萬個,其中:村委會58.5萬個,村民小組470.4萬個,村委會成員230.5萬人;居委會96693個,比上年增長2.2%,居民小組135.8萬個,居委會成員49.7萬人,比上年增長2.7%。全年共有33.0萬個村(居)委會完成選舉,參與選舉的村(居)民登記數為4.3億人,參與投票人數為3.4億人。圖14 自治組織
表14 自治組織
(二)其他社會服務。
1.婚姻服務。2014年全國共有事業單位性質的婚姻登記機構2236個,辦理婚姻登記的處數6797處。全國共依法辦理結婚登記1306.7萬對。其中:內地居民登記結婚1302.0萬對,涉外及華僑、港澳臺居民登記結婚4.7萬對。粗結婚率為9.6‰。2014年25-29歲辦理結婚登記占結婚總人口比重最多,占38.0%,比上年提高2.8個百分點。
2014年依法辦理離婚363.7萬對,比上年增長3.9%,粗離婚率為2.7‰,比上年增加0.1個千分點。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295.7萬對,法院辦理離婚67.9萬對。
圖15 粗結婚率和粗離婚率
表15 粗結婚率和粗離婚率

圖16 火化遺體情況
表16 火化遺體情況

注釋:
1. 圖1和表1中“鄉”包含“民族鄉、蘇木和民族蘇木”。
2.財政部、民政部下撥中央救災資金不包含中央級救災物資采購經費和中央撥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救災資金。
3.2014年社區服務中心數量中含社區服務指導中心。
4.部本級基金會數量中含涉外基金會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
5.由于每年公報發布時間,社會組織年檢還未完成,社會組織捐贈款數均使用的是上年(2013年)年檢數據。
6.離婚登記服務中法院判決、調解離婚數據來源于最高人民法院。
7.本資料中的民政對象人數和機構數均為當年實際發生數和注冊登記后的法定機構數,與當年批準數、計劃數和預算數不可比。
8.本資料部分數據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項數據與合計數據不等情況,由此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9.各項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